书籍简介

再睁眼,我重生到选择的那天!我葬身火海的时候,夏知卿怀里搂着白月光,满脸嘲笑的转身离去,身后跟着刚投诚的狼女。我艰难的抬起头:「你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选我?」

首章试读

我是灵兽,天生注定成为人类的伴侣。 我的人主,以为被拥有异瞳的弟弟选中的灵兽,定非寻常。 抢到手,才发现我只是一只普通的灵蝶,没有丝毫武力值。 他对我厌恶至极,我却拼死救他出火海,灵气尽伤。 他搂着白月光疯狂的嘲笑:「你看她,像个毛毛虫,哈哈哈......」 新投诚的狼女为表忠心,狼尾轻扫,我跌回火海,尸骨无存。 再睁眼,我重生到选择的那天! 我葬身火海的时候,夏知卿怀里搂着白月光,满脸嘲笑的转身离去,身后跟着刚投诚的狼女。 我艰难的抬起头:「你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选我?」 夏知卿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喜欢你?哈哈哈哈哈哈......灵蝶你病的不轻啊!当初看那个傻子选你,还以为你是什么宝贝,不过是条长了翅膀的毛毛虫,还当自己是仙女,贱人!」 说罢还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大手一挥搂着夏冉冉转身离去。 狼女怀里抱着夏星目的尸体,跪在不远处。 看着已经僵硬的夏星目,夏知卿冷笑一声:「蠢货!窝囊废!哈哈哈哈哈......」 「呸!」的一声,他朝夏星目的尸体吐了口口水,使劲踹了两脚,「咔嚓!」骨头的断裂声清脆入耳。 夏知卿转头捏住狼女的娇嫩下颌:「做事和人一样漂亮!老子喜欢!处理了这两个垃圾,就跟着我吧!」 狼女得令,轻扬狼尾,我重新跌入火中,同时一起入火海的还有夏星目的尸体。 狼女紧步跟上夏知卿远去。 火光中,我的双眼猩红,心脏重重跌落在地。 ...... 再睁眼,我和狼女跪在祠堂中央,眼前熟悉的景象,我恍悟,原来自己重生了。 而今天,正是夏家来挑选伴兽的日子,夏家是京圈豪门,历来有个规矩,在接管家族企业之前,必须选一个兽人,与其修得双灵。 夏老爷年迈,将从两个儿子中选定一人接手家族,一年为限,今日来是为他们选各自的伴兽。 族长对着夏老爷行礼道:「这两个兽人,与两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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