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 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著,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 军属大院众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 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 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 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众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 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后,他才真正认识她—— “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 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 “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 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 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 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 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 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 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 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 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 —————————————— 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 文案如下: 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 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 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 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