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3月11日...... 陈志盯着墙上的日历,再三翻了又翻,额头上已经冒出了汗。 是重生没错了。 关键是,咋就偏偏重生到这么个节骨眼! 他回过头,看着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的女人,心里狂奔过一万头草泥马。 要是他记的没错,不出十分钟,他那天杀的堂哥,就会带着妇女主任和一大票子人,把他按在地上,说他***城里下乡的女知青。 毕竟前世自己就是这么干的。 但那时他可不知道,自己追了好几年的村花儿是被人下了药,才跑到自己的床上。 还当是常年献的殷勤,感动了宁雪琴,又不好意思直说,才特地找个由头送到嘴边呢。 连陈志自己都觉得,当初真真儿是精虫上了脑。 宁雪琴毕竟是城里来的知青,模样又漂亮,还有混上了返城的名额,眼光可高着呢。 从来瞧不起他这个打猎为生的乡下猎户。 自己没文化,嘴巴也笨,不会说啥哄人的情话逗她开心,顶多没事嘘寒问暖,送点刚打的野味,人家也看不上。 就连收不收自己送的东西,都得看她当天的心情。 陈志叹了口气,不禁瞄了眼床上的宁雪琴。 她此刻药劲儿还没完全上来,但也是有气无力,格外老实。 端正精致的俏脸浑噩,全然没有了平时端架子的傲气,发梢被汗水浸湿,黏答答的粘在白玉般的脖颈,格外的***诱人。 哪管前世就因为这事儿吃了大亏,此刻陈志也不禁咽了口唾沫。 城里姑娘的细嫩白净,再加上窈窕紧致的身段,对他这乡家汉有种天然的吸引力。 但陈志不是个不长记性的人,他这张黝黑的热脸,都贴了人家***冷屁股一辈子,也贴够了。 再者说,要不是当初的鬼迷心窍,自己的下场应该也不会那么惨。 前世捉奸的事情闹出去,宁雪琴丢了返城名额,从此恨上了陈志,听证会上当堂指认。 他被扣上个***女知青的流氓罪,被判了七年。 就是这七年,成了他人生的催命符。 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