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故事的开头总是不尽如人意,就像过去的每一次旅行一样,麻烦事一如既往地找了过来。 “博士,做点什么!” 一名棕色头发的白人成年男性正惊恐地握着塔迪斯中控台边缘的栏杆,他的名字叫做罗里·威廉姆斯,博士的至交好友之一,不过现在他有些发白的脸色看起来实在不怎么良好,就在他喊叫的时候塔迪斯摇晃地越来越剧烈了。 塔迪斯,一个又新又旧的蓝色警亭,里面比外面大,时间领主的科技产物。 这个看起来就像是50年代伦敦警察亭的东西实际上是一个时间机器,它能够带你去到宇宙的任何时间,任何空间。 虽然实际使用的时候总是会出一些小毛病,毕竟作为一台时光机来说她有些过于老旧了。 比如现在正在发生的这件事,塔迪斯的控制中枢正在疯狂地发出警报,因为它马上就要被一只宇宙巨型蠕虫吞进肚子里了。 所以罗里·威廉姆斯才会如此对着博士喊叫,他绝对不想体验一次见到虫子的胃部是什么样子,哪怕是隔着塔迪斯去看。 “不要担心,塔迪斯的外壳有自动清洁功能,就在你出门之前她就会洗干净自己不会留下味道的。” 博士,一名能够不断重生的时间领主,用地球人的视角来看的话,他是一名来自加里弗雷的外星人。 事实上,他迄今为止已经重生了有十二次,换过了十张不同的面孔,其中有些苍老,有些年轻,但他总是保持着睿智和仁慈。 现在的他长着一张像是英格兰人的长脸,黑色的长发喜欢梳成背头的样子,绿色的眼珠,喜欢戴着领结。 比起过去的每一个他,现在的博士要更加孩子气,更加“浪漫”。 就像是现在这样,博士语气轻佻地操作着塔迪斯复杂的控制面板,他不觉得这是一趟很糟糕的旅行,事实上他现在有点兴奋。 毕竟作为一名900岁的时间领主,他还有什么事情没有见过呢,最不幸也不过是宇宙蠕虫胃部旅行而已。 不过,他还是得做些什么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这里可不止有罗里·威廉姆斯,还有他的妻子,博士的至交好友——艾米莉亚·庞德。 “博士,不管你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