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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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参加了儿子说的那个宴会。
宋砚珩无疑是个受欢迎的少爷。
和相貌或许有点关系,但更多的,还是因为背后的资本。
光是宋氏继承人这一点,就足够让人巴结他。
我是蹭着宋砚珩的邀请函进来的,毕竟在大多数人眼里,宋知聆早已经是个死人。
十年时间,足够很多人遗忘很多事。
何况,这是小朋友的生日宴会,大多数都是年轻面孔,那些小孩儿长大了,我不认得他们。
至于故人,还没见着几个。
宋砚珩进来后不久就和朋友打招呼去了,我依旧适应这样的场合,端着杯果酒随便逛逛。
这种场合,八卦也聊得多。
但我没想到能吃瓜吃到自己身上。
说话的是几位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年轻漂亮。
程家那位小少爷把头发染回来了,看着终于顺眼了些,他这整天不学无术的,他爸也真一点儿不管啊?
哎人家成年后就继承亲妈的巨额财产,这辈子只要不沾上赌,争不争气都不重要了,要我说,这人就是命好,也不知道以后谁家姑娘能嫁给他。
这才十几岁,你们谁家有妹妹或者女儿的,不都有机会嘛。
有人嗔笑了声:比起这位小少爷,我其实对他爸更感兴趣,年纪是大了点,但看着也是真带劲儿啊。
哎,你还真别说,这些年想爬程越床的女人可不少,这种级别的钻石王老五谁不盯着啊,谁管他有没有孩子?
孩子还是有点碍眼的吧,要不是他有孩子,早些年得更多女人想嫁给他,有人压低声音,那小少爷他妈虽然跟他离婚了,但这不是一离没多久就死了嘛,我听说程越还念念不忘呢!
有人嗤笑一声:再念念不忘,这人都死这么多年了,男人能惦记一个女人多久?谁知道他私底下有没有女人?
可惜了,就是有孩子,要是没这个儿子,我还真挺想试试的,大个十几岁而已,他可比那些二十来岁的男人有魅力多了。
想试也轮不上你,这个宴会人家专门请了程越,就是冲着他的人来的。
……
我挑挑眉,注意到门口处有些骚乱,是主人家迎着程越进来。
他一身西装革履,毫无疑问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确实比二十来岁时看着更成熟。
寿星是位十几岁的少年,和我儿子同龄,但此刻接待程越的,是这家的父母以及他们年轻的大女儿。
那姑娘看向程越的目光,含羞带怯。
前夫确实比我想象中受欢迎
身旁忽然来了一个人,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骨节分明的手。
你好美女,我觉得你很眼熟,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对方开口就是一句很经典的搭讪语录。
我转头,看到了一张算得上张扬的脸。
一个年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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