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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3岁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人。 可笑的是,当初非他不嫁,而今却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周全了。 我第一次带他回家,我妈就问了他:「干什么的?」 他一脸书生气,怯生生地答:「教小学的。」 家里人当场没啥表示,那天晚上就全家批斗。 「阿莹,赶紧分手。」 妈妈态度坚决,完全看不出送我男朋友出去时,那客套的笑意盈盈。 我当初爱得要死要活:「我不,我喜欢他。」 「教书的也就算了,家里就两层房,还有一哥哥,你图啥?」外婆劝道。 「他上进啊,你以为老师那么好当的啊?也是要考的好吧,当时五十六个人就录了......」 「行了,别和我们扯这些。」妈妈说,「你们俩不合适。」 23岁的我怎么可能轻言放弃?连着一个月都在和家里人怄气。 最后妈妈妥协了,叹了一口气说:「行吧,你实在喜欢他,就问问他愿不愿意入赘吧。」 其实我并算不上什么千金小姐。 只是那几年我爸在广州的生意做得好,换了三四辆车,底气也是有的。 当初可能也是觉着我们家也算有钱,竟真的傻乎傻乎地去问我男朋友了。 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我打电话问的他。 听筒那边的他听到「入赘」这两个字,直接破口大骂。 完全没有人民教师的儒雅。 我至今还记得他骂我:「你们家的皇位就等着别人去继承吧,认识你真是我这辈子最操蛋的事情。」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被他挂了电话。 我其实还想说「如果不行,咱俩就私奔吧。」 可是,起先还在电话里说想我的男人,一念之间就成了与我有深仇大恨的男人。 我们都是一个区的,后来碰面是在所难免的。 他有些发福,依旧带着一个眼镜,白白净净的。 手里还抱着一个大胖娃娃,牵着一个素颜也算是漂亮的女人。 我们都是一愣,然后礼貌颔首。 仿佛我们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