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级酒店。 光彩耀目的璀璨灯光下,站着一对西装白纱的新人。 沈居念脚踩一双十公分的水晶鞋,与眼前这戴墨镜的装逼男冷绝站了足足近半个小时。 “好,让我们一起祝愿冷绝先生,沈姗姗小姐,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做作的司仪终于结束了这场毫无幸福可言的婚礼。 ——她和冷大少的婚礼。 但她是被逼的! 一个月前,她家那挨千刀的父亲沈公晨带人从幼儿园掳走了她的小宝,提出让她替沈姗姗嫁到令人闻风丧胆的豪门冷家。 还特地强调,不照做,那就等着撕票! 撕你大爷啊,对一个毫无缚鸡之力的小屁孩下手,真是坏透了! 下了台,沈居念踮着脚尖匆忙的返回贵宾室。 合上门,趁着四下无人,沈居念立刻撩起冗长的裙摆,脱掉高跟鞋,打算好好的给自己肿起的后脚跟按按摩,包厢大门就在这时被人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只...... 一只狗? 还是条体型硕大的暖男金毛。 正当沈居念蒙圈之时,冷绝高大挺拔的身影就出现在眼前。 他结个婚怎么...... 怎么还带只狗? 他养的宠物? “飞鸟,趴下。”男人清冽的声音响起,像是微风吹起的风铃声,太撩人了! 仔细看看,这男人除了带个墨镜爱装逼之外,那浑身散发出的高冷矜贵气质确实甩出吊丝一大截。 不! 吊丝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这男人虽看不见眸子,但俊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特别是那一身令人舔屏的身材,简直就是人间极品男! 包厢此刻就只有他们俩,气氛颇有些尴尬,沈居念特地挺直身板,轻轻的咳了几下,刻意装成大家闺秀沈姗姗那嗲死人不偿命的恶心声。 “冷......冷先生,这是你养的宠物?”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正襟危坐在真皮沙发上,宽大的手掌轻柔的在那条叫飞鸟的金毛上来回摩挲,似是在按摩。 “饿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