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麻,我们捡到粑粑啦~” 忙着洗蘑菇的我眉头一皱: “乖,粑粑脏,去把粑粑扔了。” “可素,可素他看上去好可怜。” 他? 我回头,只见三只小崽崽正一脸激动地站在原地。 身后三根毛茸茸的大尾巴正晃啊晃。 好在现在下午,店里人不多,我赶紧走过去拉上窗帘。 蹲下身给他们的脑袋一人来了一下: “不是说了要把尾巴耳朵收好的吗?要是让别人看到——” 教训到一半,我余光瞥见地上躺着的男人。 声音戛然而止。 这人……怎么看上去有些眼熟? 等我把他从地上翻过来后,我瞳孔微缩。 灰土下,那精致绝伦的五官我做梦也不会忘记。 这不我那怨种前男友吗??? 我嘴角微抽,一个头两个大。 捡谁回来不好,偏偏把他捡来了。 也不知他遭遇了什么,本该身处华都享受荣华富贵的太子爷。 如今竟狼狈不堪地出现在我们这偏远山村。 此刻浑身名牌破破烂烂的,腹部还有个血窟窿,正源源不断地往外渗血。 “你们在哪儿捡到他的?” 见我发问,刚刚还一脸犯错模样的小家伙们,立马就倒腾着脏兮兮的小手。 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在山沟沟里!我们摘蘑菇时捡到哒!” 狐老大晃着白尾巴,抢答。 “旁边还有辆大车车,在着火!” 狐老二不甘落后,配合上肢体动作,描述得绘声绘色。 身后的黑尾巴在头顶扫来扫去,像只邀功的小狗。 听着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大致知道意思了。 平时小崽崽们都在山沟一带摘蘑菇。 山沟之上有一条盘山公路,事故频发。 想必顾泽这倒霉蛋就是中途出了车祸,连人带车摔下了山崖。 看着他这模样,我终究还是叹了口气。 “你们去把打样的牌子挂上,别让外人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