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鲁襄公(下) 鲁襄公十四年 公元前559年,鲁襄公十四年。 十四年春,吴告败于晋。会于向,为吴谋楚故也。范宣子数吴之不德也,以退吴人。 执莒公子务娄,以其通楚使也。 十四年春,吴国将打了败仗的消息告知晋国。晋国组织诸侯的卿大夫在向地相会,商量如何为吴国讨伐楚国。也许是因为吴国人的无礼惹怒了大伙,也许是因为大伙都不想再打仗,会议的主题跑偏了。士作为晋国的代表,同时也是会议召集人,责备吴国乘着楚共王去世而入侵楚国是不道德的行为,拒绝了吴国攻打楚国的要求。 但是会议也不能白开,逮捕了莒国的代表公子务娄,理由是他的使者与楚国有来往。客观地说,莒国这些年来屡次入侵鲁国,破坏晋国领导下的国际合作,也是该收拾一下了。 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志也,岂敢离逖?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士抓人抓上了瘾,抓了莒国的代表公子务娄,又要逮捕戎子驹支。 戎子即戎人的首领,姜戎氏,名驹支,带领戎人部队在晋军中服役。士亲自在朝会的时候数落驹支:“过来!姜戎氏!当年秦国人在瓜州逼迫你的祖先吾离。你的祖先吾离披着蓑衣、戴着草帽来归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