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狗杂种,出生于四九城烟柳胡同。 烟柳胡同,名字虽然好听,但实际上就是个窑子窝,男人寻欢,女人赚钱的地方。 这儿的女人质量都不高,但胜在价格便宜,受到不少底层农工的青睐。 我妈就是烟柳胡同的一个窑姐。 至于我爸,连我妈都不知道是谁,因为那段时间点她的男人太多了,甚至一天都可能有好几个。 毕竟我妈相貌还不错,是胡同里最顶尖的窑姐之一,生意很好。 但自从意外有了我之后,我妈的生意就一落千丈,有时候几天都接不到一个客人。 我妈又好赌,花钱还大手大脚,很快连饭都要吃不起了。 我妈本就不待见我,影响她做生意后,对我更加不好,脾气一个不顺就对我非打即骂,每天给我吃剩菜剩饭,还给我起名叫狗杂种。 完全把我当成狗崽子养。 我就像条家狗一样,每天窝在家里,连门都不敢出。 因为只要我出门,胡同里那些半大孩子就会欺负我,像唤狗一样把我唤过去,让我趴到地上学狗叫,不学就打我。 有次还让我趴着抬起一条腿,学狗尿尿,因为学的不像,差点把我腿打断。 那时候,我已经懂事,所有的屈辱,都被我牢牢记在心底。 我恨他们。 我是人,不是狗! 我心里发誓,早晚有一天,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我无比渴望离开我妈,离开这个黒胡同,我想到外边的世界,闯出一番天地,活出个人样来。 命运,还是眷顾我的。 在我七岁那年,离开的机会,真的来了。 那天晚上,我家来了个五十来岁的邋遢男人,花了十块钱,跟我妈好了一场。 完事临走时,他看到了窝在桌子旁,被当成狗崽子养的我。 准确的说,是看到了我的右手。 “六指?” 邋遢男人原本懒散的眼神,爆发出一抹惊人的异彩。 我右手确实是六指,这属于一种残疾,本来刚出生时是可以切除的,但我妈不舍得花手术费,就保留了下来。 邋遢男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