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英王援朝

穿越七零,我带全村一起创业/著

2024-12-18

最新章节:第三章

书籍简介

精选小说《穿越七零,我带全村一起创业》由知名佚名致力创作的一本穿越小说,主角配角刘红英王援朝,这篇文章的精彩之处在于我穿进一本七十年代为背景的小说里,发现自己有着ldquo;全村第一贤惠rdquo;的名头。好家伙,这不当吃不当喝却要禁锢我全部的名号拿来作甚?我让保卫队抓走了公婆、***原主老公,又带着失足寡妇创业,结果他们还是称我为ldquo;全村第一贤惠rdquo;!

首章试读

车祸后,我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叫《暗门欢》的小说。 这书我熟啊! 别的书是擦边,它属于纯黄。 但你仔细读吧,就会发现它原来不是黄,是红,人血的红。 准确的说,是女人的血。 一睁眼,我就听见隔壁传来一阵阵女人的婉转低吟和男人的闷哼。 听得我都怀疑这房间里放了依兰花。 我闭眼思索剧情—— 啊,这是原主老公王援朝跟同村的寡妇刘红英在办事。 王援朝家是全村最富的一户,他爷爷曾经是地主,虽然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挥霍的差不多了,但祖上留下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随便卖个几件就又能潇洒几年。 刘红英却是个实打实的苦命女人,结婚一年,被男人打了365天! 幸亏她男人一年就没了,你以为她该高兴吧? 嘿,她真不,她比死了爹还悲痛:「天爷啊!你不长眼啊,我男人才不到20岁你就收了他去,让我这辈子咋活啊!」 原本她是要跟着那个把她打成猪头的男人去死的,说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但是她公爹不让,说以后得靠她养老。 怎么养呢? 她是村里唯一还裹着小脚的女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挣工分是不可能挣的,村支书也不会答应她去上工。 她公爹想了个好主意,让她去卖。 一次两块钱。 比一斤猪肉贵一倍。 我当时看书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气愤得不行。没想到下一页就写着: 「刘红英听了公爹的提议,虽不大乐意,但她自己知道,女人离了男人是没法活的,除了自己这身肉,她还有什么可以赚来口粮果腹呢?」 我推开隔壁房门,我“男人”王援朝正骑在刘红英胸前,喂她吃棍子呢。 满屋子的石楠花味道和冲人的酒臭味。 那双从脚趾处呈90度折断的残疾小脚,脚背高高隆起,看上去无比的骇人。 王援朝却爱不释手的把它拿在手里把玩,舒服的低吼:「这才是真正的女人啊!」 我捏着鼻子退了三步,大喝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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