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换洗衣服,一双劣质皮鞋,外加一个破旧的旅行袋。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 带着这些家当,我要去深圳。 深圳于我,既遥远又尽在咫尺。 说它遥远。毕竟我们隔着两个省。说它尽在咫尺,因为在深圳,我有一个小学同学苟胜利,并且知道他混得风生水起。 我去深圳,就是投奔苟胜利来了。 我在高考失利后放弃复读的欲望,因为我知道,连初中都没读过的苟胜利,现在西装革履,能随随便便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红色的老人头。 拿着苟胜利给我的地址,我在深圳布吉火车站下车。找个公用电话打过去,得知他不在深圳,跟着他老板去珠海出差了。 我捏着话筒骂:“苟麻子,你不在,我怎么办?” 苟胜利就笑,说他会派一个美女来接我。 深圳这么大,除了苟麻子,我不认识一个人。 站着等难受,我买了一包红双喜烟,将挎包扔在一块广告牌边,人坐在挎包上,开始抽烟。 我本身不抽烟,抽烟的学生不是好学生!这条人生格言在我决定不再复读的时候就打破了。 我已经不是学生了,我必须要学会抽烟。 抽烟最有男人味!这句话我是在公交车上偷听几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学生说的。我记不住英语单词,却将这句话根深蒂固的根植在心底。 一支烟还没抽完,我的眼帘里就映入两条浑圆的小腿。 我首先看到两只夹板拖鞋,随即看到拖鞋里露出的十个小巧玲珑的脚趾头。脚趾头上涂着鲜红的蔻丹,像十个小巧玲珑的胡萝卜。 顺着小腿看上去,触眼便是短到屁股的小包裙,再想往上看,就听到一个声音在问我。 “你是王者?”我抬起头,就看到笑意盈盈的一个女孩子,一双眼睛盯着我看。 我慌乱地站起身,将烟头扔在脚边碾碎,紧张地问:“你是谁?” 女孩子爽朗地笑,介绍自己说:“我叫陶小敏,是苟胜利叫我来接你的。” 苟麻子没骗我,来接我的果真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我哦了一声,不敢去看她,低声问:“你是苟麻子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