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回想起刘默,当他还是一个人,或者后来当他变成一具尸体。我们97级的学生都知道他,他那条青色的汗衫,整个夏天都是透明的,我们透过那汗衫看到他的背部的线条,比透过女生的衬衫看到胸罩还感到害羞、窃喜;当他走过足球场,我们总是故意把足球踢向他,我们会适当控制力度,让他慌忙的避过,但又不会被伤到,他闪躲时,像女生一样柔软的四肢总是显得相当扭捏,他最后低下头,把球捡起来,走向球场,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在起哄声里跑到他跟前,啐一口痰,恶狠狠的拿回球。我以为娄征也会想他,但娄征不愿回答这个问题,后来他说,他不愿去回想一个被自己弄死的人。 我们想象过刘默穿裙子的模样,有一次,我们曾经热烈讨论过要在厕所围住他,逼他换上一条裙子,或者干脆把他弄晕,然后扒下他的衣服,亲手把裙子给他套上去。我的意见是,应当是一件白色的、或者翠绿色的连衣裙,皮肤白的人穿起来好看,我的参考对象是班上的文艺委员赵玲玲,她就有那样一条裙子。我还说,裙子在肩部的地方要有些装饰,总之能挡住他的肩膀,不要露出来,男生的肩膀无论如何比女生宽,只要挡住了肩膀,从外观上看,他就是个女生了。我们有很多类似的言论,好像对他的每一个从来不曾触摸的身体部位都了如指掌,我们在足球场的草皮上哄然大笑,只有娄征一个人沉默不语。我们于是调侃起来:哥么儿,别小气嘛,不就意淫一下你老婆嘛。娄征撇撇嘴,他说:放屁,人妖。我们于是第二次起哄了,我们那时候都嫉妒娄征,甚至有些恨他,恨他那讨女生欢心的英俊脸蛋和挺拔的身材,也恨他那一脸的鄙夷和无所谓的态度,我们最恨的是,刘默总是见了他就脸红。 我十七岁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哲学和淫秽思想。我爸爸书房里的几柜书已经无法满足我发狂的思维,他把他的教师借书证给我,让我骑单车去他们A大的图书馆找书看。那时我还有一个表哥,他正在A大念机械,周末他来我家吃我妈烧的菜,饭后和我打一会儿游戏,两人就并肩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学校。从A大的中央大道到图书馆的路上,有一个小湖,夏季荷花开了一湖,很多女大学生坐在湖边看书,每次骑车到这里,我表哥都放慢车速,目光逐一盯过一双双大腿,一团团被上衣束紧的胸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