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永夜微光 时间于我,从来不是线性流淌的溪流,而是古堡地窖里封存的酒。 初时辛辣凛冽,待岁月沉淀,便成了琥珀色的浓稠液体,静默地趴在橡木桶底,倒映着窗外永恒不变的月。 八十年,对血族而言不过弹指,于我却像是一场漫长的丶醒着的梦——梦里我永远穿着尺寸合宜的丝绒小礼服,踩着锃亮的小皮鞋,在麦克弗森城堡的回廊里听见自己重复了八千次的脚步声。 “奥斯瓦尔德殿下,晨间的血液萃取液已经备好。”老管家塞巴斯汀的声音像他捧着的银盘一样,带着擦得过分光亮的冷意。我坐在高背椅上,指尖划过一本十七世纪的魔法手稿,羊皮纸的纹路在指腹下微微发涩。 窗外的共生特区正泛起鱼肚白,人类的孩童已经背着书包穿过迷雾,他们的笑声像碎玻璃,刺破了城堡惯有的沉寂。 “放着吧。”我的声音还带着孩童特有的清润,却裹着八十年岁月熬出的沉郁。 塞巴斯汀的皮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出轻响,退到三步之外时,我听见他极轻地叹了口气。他伺候了我祖父三代人,看我的眼神总像在看一件被精心呵护却忘了上发条的古董。 纯血圣子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桂冠,也是刻在骨头上的镣铐。 当同龄的血族幼崽在月光下追逐打闹时,我正在长老们的注视下背诵《空间法则三千条》;当他们第一次品尝人类温热的血液时,我已经能精准地用魔法分离出血液中的情感杂质——那些被称为“恐惧”“狂喜”“绝望”的东西,对血族而言是致命的毒药,于我却是修炼时必须剔除的废料。 “延迟成年形态,是为了让血脉力量更纯粹。”父亲在我百岁生辰那天,用他那双嵌着紫水晶般的眼睛凝视我,指尖轻轻叩着扶手,“麦克弗森家的继承人,从来不需要用外表彰显威严。” 我当时点点头,将脸颊贴在父亲冰凉的手背上。那时我尚未明白,这份“纯粹”需要用多少个寂静的夜晚来交换。 城堡的穹顶画着家族历代先祖的肖像,他们的目光从镀金画框里垂落,像一层无形的网。我常在深夜爬上旋转楼梯,站在最高处的露台,看着共生特区的万家灯火。 那些暖黄色的光晕...